各学院:
为了秉承学校“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为广大在校生的自主学习提供更多的成长通道和平台,依据《三亚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决定启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辅修学士学位跟班修读报名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入学满一学期的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
(二)未达到留级或重新编班者。
二、招生专业
法学(法学院)、汉语言文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会计学(财经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学院)。
三、修读形式
此次所开设的辅修专业不单独成班,需要学生利用非周末的时间,在协调好主修专业学习时间的前提下,以跟班形式修读。
四、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符合招生条件(学生所修读的辅修学士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属于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的学生自主联系各学院负责辅修招生的老师,填写报名表(参考附件1),并将该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专业招生老师汇总拟招生名单,于2025年3月13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核各专业拟招生名单后,在本学期第3周内公布录取结果。
(四)录取学生缴费后于本学期第4周开始修读相应的辅修专业。
各辅修专业(跟班)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与邮箱 | 招生地址 |
法学院 | 法学 | 胡老师 | 15607609697 3150549152@qq.com | 书明楼D406办公室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龚老师 | 13876426051 hanyuyanwenxue2023@163.com | 书明楼A406办公室 |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刘老师 | 88380532 343068618@qq.com | 书新4号楼4楼A01综合办公室 |
财经学院 | 会计学 | 祁老师 | 15289702177 278663945@qq.com | 书新3号楼4楼405办公室 |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王老师 | 18289596006 479613666@qq.com | 书新6号楼6B304 |
五、修读年限
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测控技术与仪器计划完成教学时间:2.5年(5个学期),汉语言文学计划完成教学时间:2年(4个学期)。学生可在最长在校修业年限内完成辅修学习。
六、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2] 579号)文件规定制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本次招生的五个辅修专业正常修读年限的学费需按修读学期分批缴费。
七、其他说明
(一)此次辅修学士学位以跟班形式修读并参加课程考核,同时鼓励学生利用芯位教育等在线资源进行课程学习。
(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如果与主修专业所开设的课程相同或要求低于主修专业时,学生可申请免修,并需于每学期初向开设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三)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课程正常考核,成绩不及格需进行重修。学生修读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不影响主修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
(四)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其学籍仍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
(五)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原则上与主修专业同年毕业。如果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当年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不能如期毕业并取得辅修学士学位资格的,可提出延长修习年限申请。具体要求参照《三亚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三亚学院辅修学士学位(跟班修读)学生报名表.docx
附件2:三亚学院辅修学士学位(跟班修读)人才培养方案.zip
三亚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