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级本科新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 号)、《三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三亚学院学生应征入伍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符合条件的 2025 级本科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年限
(一)经二级甲等(含)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一年。
(二)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限至退役后二年。
二、办理时间及流程
(一)因身心健康状况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办理时间:新生报到期间(以邮寄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
2.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 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 份;
(3)二级甲等(含)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原件1 份;
(4)《三亚学院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及审批表》原件1 份。
3.材料提交方式
(1)家长(学生)可到校现场提交;
(2)家长(学生)也可联系学生录取专业所属学院(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新生入学须知》),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至学校。材料经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统一回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二)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办理时间:新生报到期间(以邮寄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
2.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 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 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 份;
(4)由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确认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1)家长(学生)可到校现场提交;
(2)家长(学生)或通过“邮政 EMS 快递”(仅接收邮政EMS快递)寄送至学校。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三亚学院学生处;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898 - 88386314。学校收到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回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若新生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或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且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处于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新生,不具备学籍,不享有在校生待遇。
(三)通过邮寄材料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邮寄材料中明确标注材料回寄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以便学校及时回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四)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新生应主动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查合格(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额外提供医院康复证明),凭新生录取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及身份证办理入学手续。审查未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若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且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同样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复学报到时间,与当年学校录取新生报到时间一致。
(六)新生复学后的就读班级安排及学籍管理等相关事宜,由学院与教务处协商确定。
三亚学院教务处 三亚学院学生处
2025年8月21日